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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入盒销售食品标签须标示清楚

安徽法制报 2014-11-17 20:14 大字

阜南讯 散装食品不好卖,装入盒中销得快。一经营者将散装蛋糕装入盒中售卖,只顾促销却忘了在包装盒上标示《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名称等标识内容,使消费者面对盒装食品一头雾水,不知何人生产、何时生产、何时过期、何种成分。食品包装无标签,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依法对该起经营行为进行了查处。

日前,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农村市场检查时发现,一超市内经营的“蛋黄口酥”食品包装盒上未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名称等内容。执法人员遂立案调查。执法人员经调查得知,当事人一周前从一送货车上以4.5元/斤的价格购进散装蛋糕50斤,进货后散放在货架上无人问津。“散装蛋糕不好卖,放久了容易长霉,这样下去不是个事。 ”经营者望着货架上的散装蛋糕动起了促销脑筋,觉得如把散装的蛋糕装到盒中,显得精致高档些,就一定好卖。这样他就专门上阜阳市场上转了一圈,相中了一种标有“蛋黄口酥”的小包装盒,就买50个。回来后他将散装蛋糕以一斤为一份装入小包装盒中,每两盒用红丝带扎在一起作为一件,标价15元。这样原本不怎么上眼的散装蛋糕,经过分装瞬间变成25件(50盒)盒装的精美“蛋黄口酥”。果然,变换包装后,几天内就卖出了11件(22盒),并且效益上也较散装卖法来得实惠。但是由于空包装盒是通用盒子,本身并没印制上“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名称”等内容,所以呈现在消费者面前的是没有任何食品标识信息的产品。当执法人员指出其行为违法时,经营者辩称,这些蛋糕刚进货没几天,看上去很新鲜,吃了应没事。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等凭据时,经营者说有,但没能找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事项。执法人员说,如果为了经营方便需要将散装食品加上包装盒或包装袋,一定要将原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的产品合格证等标签贴在包装盒(袋)的明显处,便于消费者识别。

鉴于该经营者将散装食品分装成盒装食品,未能标示出国家规定的标签内容,其行为构成经营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阜南县市监局依法给予其没收剩余14件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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