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涉黑案”开庭,多被告否认罪行 本报记者
12月10日,备受关注的阜阳太和“涉黑案”在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对包括主要被告人关某在内的总共14名涉案嫌疑人提起公诉,并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对14名涉案嫌疑人分别进行控诉。
10日上午8时30分许,记者来到阜南县人民法院门口,一辆中巴警车快速停在法院门口,民警快速下车,在法院门口拉起警戒线。该法院对入庭旁听人员进行了严格的两道审查,法庭内则坐满了旁听人员。
据介绍,这起案件的始因是原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太和县委书记刘某某及情妇赵某某操纵的太和县城北关社区一块土地案有关(另案起诉),因此受到舆论广泛关注。
当天上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员,将写满20余页的检方起诉书当庭宣读。起诉书称,关某和其他涉案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7月5日,关某在阜阳市开发区某住所被抓获,次日被太和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0日下午继续庭审,在对以关某等涉案嫌疑人的案件事实进行逐一审理,主要被告人关某当庭否认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承认组织、领导、参与过黑社会势力。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对其起诉的罪名持有异议,称自己与关某只是普通朋友,并不受其指使,更不存在所谓黑社会性质。
辩护律师称,本案不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检察机关指控关某等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检察机关指控关某等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意志之内的个罪难以成立。
该案件预计将在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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