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办自家的事不图任何回报——记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徐付忠
[摘要]记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徐付忠
今年9月,在安徽法律援助形象大使聘任仪式暨公益品牌推广座谈会上,一部由5个案例组成的法律援助专题片,让法援形象大使赵普和35名受聘为法援志愿者的安徽新闻媒体工作者为之动容,其中有一个案例就发生在阜南县。
2005年,该县17岁姑娘李玉娇的父亲、叔叔,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拒赔,让一家妻儿老小陷入困境。法律援助中心向他们施以援手,帮他们及时争得赔偿51万。“没有吃一顿饭,没有抽一根烟,像办自家的事一样,不图任何回报。 ”这是李玉娇爷爷对帮助他们家的法援律师的评价,而他口中的律师正是徐付忠。
徐付忠同志自2004年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一直默默耕耘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多年来,他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0余件,让很多像李玉娇一样的家庭走出阴霾,成功维权。
2009年7月23日,阜南县焦陂镇村民沈某为徐付忠送来了一面锦旗。原来,沈某的女儿小红(化名)年仅19岁就因艾滋不幸去世,沈某在之前求医过程中推测女儿可能是6岁时在医院输血时染上艾滋,沈某夫妇悲痛欲绝,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要对10多年前住院仅两周的一次医疗行为进行起诉,其难度可想而知,但徐付忠不辞辛劳,多番调查,最终帮他们拿到了27万元的赔偿抚慰金,为这对苦难夫妇送上了些许安慰。
2013年,徐付忠在南关社区走访过程中,得知社区居住的某化工厂19名职工工作十多年来,单位以各种理由,一直拒绝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徐付忠主动前去了解情况并施以援助,代理他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徐付忠的努力下,用人单位同意足额为职工补交社会保险,职工权益得到维护。
徐付忠对法律援助事业的热情赢得了老百姓的好口碑,也得到党和政府的肯定,他在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安徽省司法厅评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在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
面对着一起起疑难复杂的法援案件,徐付忠和许许多多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样,用最朴实的良心诠释他们的职责,用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法治晴空,让向善的力量,无声地成长。
·徐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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