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棵树被砍牵出两版本林权证 村民:林权属于我们,村干部无权私卖 村书记:为还集体欠账才卖树 本报记者 文/图
近日,阜南县老观乡刘楼村的一百多户村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们在自家承包地的地头上栽种的三千多棵白杨树,不知何时被村主任“打包”卖给了自己的亲弟弟及外甥。
“在我们地上长了十几年的杨树咋就成了别人的?难道我们林权证上的县政府公章是假的?”村民们百思不得其解。
据介绍:1999年4月,县里让村民栽树领证
据村民介绍,事情还得从1999年说起。当时是县里运来的树,发到每个村民手里,乡里号召大家栽到自家地头,说是搞标准农田。当时政府承诺:谁栽的树,林权就是谁的。当年4月份,政府部门就给他们颁发了盖有县政府公章的林权证。
记者仔细看了几户村民手里的林权证,发现这些林权证是1999年4月阜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上面的确有县政府的公章。林权证的扉页上注明:根据《森林法》规定,为了确保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林木所有权不受侵犯,特发此证;树随地走,谁栽、谁种,谁管、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允许转让,允许拍卖;……林权受法律保护,不论哪级领导或个人,无权更改林权证。林权证的内页则记录所有者的姓名、树种、株数、四邻等信息,并载明了“收益分成”,个人得6成,村组得3成,乡镇得1成。
众村民:树快砍光了,俺们没得到一分钱
“记者同志你帮我们看看,我们林权证上的县政府的公章可假?他们(砍树者)却说我们的林权证连擦屁股纸都不如。”几十个村民拿着“林权证”向记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老观乡刘楼村位于阜南县南部,属于蒙洼蓄洪区内,离远近闻名的“王家坝”仅几公里。在刘楼村的村头,记者顺着村民的指点,看到有近两千棵树只剩下了露出地面的树桩,记者用尺子量了一下,这些树直径大都在三十厘米左右。“在地里长了十几年了,都成材了,每棵树卖了两百多元!”
“我们不让他们砍,他们就打人,有好几位村民都被打住院了。”“现在树都被卖光了,也快砍完了,俺们没有人得到一分钱。”村民七嘴八舌告诉记者。
乡领导:为还村里外债,村干部把树卖了
既然林权证上写得那么明白,又是谁把村里的几千棵树卖了呢?买树的又是谁?
“树木是村书记刘文绍当年以15元一棵卖给他弟弟刘文虎的,树是偷偷被卖的,村民根本就不知道。”村民解释说。
果真如此吗?在该村村部,记者采访了闻讯赶来的老观乡分管农业的张宇副乡长。“我对这件事还是比较清楚的”,张乡长告诉记者,村民反映的栽树及给各家办理林权证的情况基本属实。至于为何卖树,据他了解,当时村里为了完成上级提留任务,跟其他人拿的“老猫利”(高利贷)欠了外债,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要强制执行,村里不得已就把树卖了还集体的欠账了。
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现任村书记刘文绍,他的说法和张乡长基本一致。刘文绍告诉记者,树是15元一棵卖的,3000多棵树一共卖了4.5万元。去年,刘文虎等人就办理了砍伐证,并且在村里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村民提出异议,后来到伐树时才有人阻止,双方发生了冲突。
林业局:伐树者的林权证是按手续办理的
“你看看,我啥手续都有。”刘文虎一边向记者出示林权证一边说道。果然,在这本2001年县政府和林业局共同盖印的林权证上,清楚载明刘楼村这3160棵白杨树的所有人是刘文虎和张恩光。在注记一栏写着:2010年11月11号,由张恩光、刘文虎申请,特批准伐树1800棵。
那么,刘文虎的林权证又是怎么办理的呢?两个版本的林权证到底哪个是真的?阜南县林业局的马副局长解释:2001年,根据国家林业部的要求,重新换发新的统一的林权证,老的林权证作废,当时刘文虎向县林业局进行了申请,当时我们就按照相关手续给予办理了。随后,马副局长向记者出示了2001年为刘、张办理林权证的相关手续档案。
“既然1999年县政府为村民颁发了林权证,即使转让,也应该由村民与买树人签订合同,村干部怎么有权转让呢?”对此,马副局长解释说,关于这点他们不清楚,他们是按照程序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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