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变保险 工商调解化干戈
阜南讯 到银行存款,银行代办了保险。由此引起争执:一个说我存款储蓄怎么存成保险了,这是欺骗;一个说办理时已经讲明,这是无理取闹。储蓄与保险原本不相干的事情稀里糊涂连在了一起,阜南县工商局细心梳理,化解了这起不该发生的纠纷。
不久前,家住阜南郊区农村的于大嫂来到阜南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称某银行将自己的存款变成了保险,要求工商部门为其主持公道。于大嫂说,她2009年3月14日到阜南某银行储蓄所存款1万元,当时银行的一位业务员拿出一个本本说钱存到这里面的利息高,而且5年后可以分红。于大嫂听说利息高,当即就按业务员的说法存了钱。一年后的今年3月13日,自己接到一个电话说让她明天到银行办业务,她以为是让去领红利的,第二天便高高兴兴地来到银行。于大嫂一说领红利,银行的人都说不知道咋回事,她当时就按来电号码给昨天给她打电话的人打电话。对方说:“我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你去年3月14日入的保险已到续交第二年保费的日期了,昨天打电话就是提醒你到银行交保险费的。 ”还说:“一年的保费是一万元,要连交5年才能期满,5年后可以分红。 ”业务员的话一下子把她说迷糊了,自己啥时候办理保险了?她将去年存钱的单子拿给银行的人看,人家告诉她这是一张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代收凭证。她去年存的一万元钱确实是交的保险费而不是银行储蓄。她纳闷了,自己是来银行存钱储蓄的怎么变成保险了?她跟电话那边的人说自己没有钱交,那人说不交钱就是不续保,不续保保险就失效了;她又说我不入了,把钱取出来吧,那人说这叫退保,按规定只能退6000元。她左右为难,存吧,没这么多钱;不存吧,只能取回6000元。思来想去怪只怪当初这个银行欺骗自己,把自己的存款变成了保险,所以要投诉这个银行,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自己取回存款。
于大嫂讲述完自己的遭遇后,提供了两份材料,一份是某某人寿保险公司的“某某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单”,一份是某某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代收凭证。听完了叙述,记录了过程,查看了单据后,12315工作人员让于大嫂先回去,等候调查。
当日,工作人员就走访了某某银行。从该银行的营业执照上看,其经营范围核准有代办保险业务项目;从银行提供的资料上看,开展该种保险代办业务也是上级银行统一安排的。也就是说该银行具有代办保险的主体资格。具体到于大嫂的这起投诉,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办理保险前是否事前进行了明确告知。于大嫂说,银行骗我入保险,我来银行是存钱的,不是来入保险的,要入保险我去保险公司啊。银行说,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且出具的保险单、保险业务代收凭证都写明是保险,上面有当事人签的字,当事人应知是保险业务。一方坚决要求退还自己的一万元钱及利息;一方说当事人的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一年,保险公司也承担了一年的保险风险,按照合同的规定,现在退保只能退还6000元的保费,要求取回一万元钱,中间的4000元的差价只能由当事人承担。由于事情发生在一年前,双方都找不到现场证人,谁是谁非,给责任的认定带来了难度。调解初期,双方意见分歧很大,相互指责。
为避免矛盾激化,12315工作人员多次单独约见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各自检讨在事件中的责任。工商人员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分析事情发生的原因,分别指出双方存在的失误。于大嫂既然没明白入的是保险就不该在保险单和代收凭证上签字,签了字就是认可;现在说被骗入保有点牵强。银行方宣传不全面,特别是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妇女没将续保、退保等风险点解释清楚。在投保的过程中双方均存在一定的责任。经过20余天的勾通协调,日前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于大嫂与某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某保险公司退还保费6000元;损失的4000元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3600元,于大嫂自己承担400元。
(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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