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被临时占用 初一学生获准离校两名学生下河游泳溺水身亡家长认为学校放假未通知应负主要责任;学校承认存在疏忽,但无法接受家长的诉求
今报记者钟小启 文/图
4月19日,上思二中5名初一学生到河里游泳,其中两人溺水身亡。溺水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放假未通知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校方则表示,学校工作确实存在疏忽,建议家长走司法程序。上思县教育局称,近期该区域发生两起溺水事故,共有3名学生溺亡,教育局已安排工作人员放学后在江边巡逻,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家长:学校放假未通知
溺水学生家长何先生介绍,他孩子是外宿生,中午和晚上都是回学校附近的外婆家吃饭。4月19日,他小孩到外婆家吃完午饭,玩了一段时间后称要回校便走了。
当天下午临近5时,何先生收到上思二中发来的信息:小孩在明江溺水了。
何先生赶到现场,一名黄姓学生的遗体已经打捞上来,但已无力回天,而他小孩直到20日早上7时许才被找到。
“如果学校通知不用上课,那我们肯定不会允许小孩乱出去玩的。”何先生说,19日中午,小孩回来后并没有告知家人下午不用上学,而学校也没有通知家长。所以小孩出门,家长都以为是回学校去上课了。
溺水学生的家长认为,是学校的疏忽才导致发生意外,因此学校应负主要责任。
学校:工作确实存在疏忽
4月2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就在此次溺水事故前几天,在同一片水域,思阳镇中学的一名学生也因溺水身亡。
记者在该片水域看到,河边已经立有警示牌,提示“此河段是溺水事故多发水域,严禁下水游泳”。附近群众称,除了今年的两起事故,此前这片水域还发生过多起溺水事故。
上思二中校长黄猛说,因为前几天刚刚发生溺水事故,所以学校在4月17日、19日早上均集中学生强调,一定不能到河里游泳,但没想到话音刚落,意外还是发生了。
19日,上思二中初二、初三的学生物理科目段考,占用了初一的教室,初一学生可以选择在学校阅览室自习,有条件也可以回家。黄猛称,其实当天下午并不算放假,以前考试遇到类似情况,均采取了类似做法。但学校没有及时通知家长,工作确实存在疏忽。
19日晚,学校与黄姓学生家长达成协议,学校预支两万元遗体处理费,家长将遗体运往崇左存放。两学生的家长提出学校应承担80%的责任,对此校方则建议家长走司法途径。
教育局:家长有监护责任
上思县教育局副局长廖辉介绍,事发后多部门组织多次调解,对于家长的诉求,学校认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无法接受。廖辉认为,两名学生已经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且中午已经到家,因此家长有监护责任。
目前上思县政府已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并拟于5月2日再到思阳镇司法所协商。
廖辉表示,校园安全工作从开学就一直在强调,但短短5天内,上思县同一片水域还是发生了两起共3名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26日上午,上思县教育局再次组织全县学校机构对校园安全问题进行了学习。对于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廖辉称,要求学校探讨将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留校,以此填补管理真空。
上思县教育局已将该河段的警示牌全部换成新的,并在上思县电视台每天播放溺水危险的社会公告。
此外,教育局将明江城区段分为4个部分,安排城区学校的安保人员和老师义务巡江,禁止学生下水游泳,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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