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临界商品”捆绑促销
晨报实习记者 刘晓琳
对于李小姐因购买到“临界”商品而头疼的问题,昨日,记者对防城港市各大型超市进行调查发现,部分超市的确存在“临界商品”销售的情况;并且,“临界商品”多以捆绑销售形式出现。
调查:超市临界商品捆绑销售
昨日,记者对防城港市各大超市进行了调查,走访中随处可见超市的促销摊位。
当记者在钦州湾大道一超市二楼牛奶区闲逛时,附近一销售人员便主动上前给记者推介了一款250毫升的“果纤维”酸酸乳。记者在价格表上看到,该产品原价为4.5\瓶,现在是买二送一。
该销售人员看到记者有兴趣购买,便进一步给记者介绍说,这款酸酸乳味道很不错的,而且现在是搞活动,是这期最便宜的。
但记者仔细观看该产品时发现,其生产日期是2013年5月的,保质期为6个月。“现在已经是10月23日了,这种酸酸乳到11月就过期了,只有几天时间,而且必须是买二才送一,如果买不及时喝完,那不是浪费掉了吗?”记者随后笑着提出疑问。
没想到销售人员对此却表示:放在冰箱,只要不太久,过期一两天没有大碍。
反应:市民对“临界商品”不感冒
调查中,记者正好看到一带着小孩的女士拒绝购买临界奶粉的一幕。
该女士告诉记者,在奶粉销售区,促销台罐装的“飞鹤超级飞凡的奶粉”正在搞促销。308元\罐,买三送一。当时她在货架上看到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5月的,保质期为两年,觉得价格和产品都是她喜欢的,便决定购买。随后销售人员便从后台把4罐奶粉交给她,正当她要去付款时,身边的朋友发现,其中有两罐奶粉生产日期是2012年7月的,保质期也为两年。
同一款奶粉,两个不同的生产日期,这让欲买奶粉的女士有点生气,随后她要求销售人员把两罐2012年7月生产的奶粉,换为2013年5月生产的,可最后销售人员转了一圈告知“没有了”,无法更换。最后女士果断地选择了放弃购买。
该女士最后说到:虽然两个生产日期的奶粉都没过期,但距离过期的时间太近,心里很难接受,更重要的是,临近过期的奶粉,不知道质量会有什么变化,她绝对不会选择购买。
采访中,绝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对临界商品不感冒。
消费者如何避免购买临界商品?超市等相关销售店面对临界商品该做出什么提示义务?相关执法部门对销售临界商品如何定义和处罚?本报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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