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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各级检察长将现场受理举报案件

北部湾晨报 2013-06-25 13:14 大字

(记者苏正华)从昨日起至28日,钦州市检察机关将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届时,全市各级检察长将在检察长信访接待活动中,现场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案件。

据了解,此次“举报宣传周”内,钦州市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将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客钦浪网等与网民交流,利用与网民互动的方式宣传检察职能。6月25日,钦州市检察院将在钦州湾广场设点宣传,各县(区)检察院将在本地设点开展法制宣传,接受群众咨询与举报。6月26-28日,在钦州市检察院办公大楼,开展检察长预约和接访活动,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案件。各县区检察院同时开展检察长预约和接访活动。

此外,此次活动还将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干部等到钦州监狱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通过活生生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联镇包村”联系点、乡镇检察室或社区工作站的作用,组织相关人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检察职能,宣传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成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增强群众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采取有效措施,畅通和规范群众举报渠道,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络举报、来信举报、来访举报“四位一体”机制,做好检察长接待日、派驻乡镇检察室就地接访等工作。2012年6月以来,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238件,同比上升6.3%,其中署名举报131件,占受理总数的55.04%,共对10名举报人进行了奖励。

而为了更好地保护举报人,全市检察机关一是设有专门固定场所和专人负责受理、管理;二是对举报人的所有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三是调查时不出示举报材料,不追查举报人;四是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五是宣传报道或奖励举报人时,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信息资料;六是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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