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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人均15平方米 经适房每户60平方米中心城2010年度住房保障标准出台

黄河口晚刊 2010-05-06 04:49 大字
本报讯 5月5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东营市中心城2010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已经公布,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

据了解,2010年中心城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050元(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平方米。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保障面积按最低25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每户建筑面积 60平方米。

同时,办法还制定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保障面积内部分,保障对象中的城市低保家庭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平均租金标准执行;其他低收入家庭按照平均租金标准的85%执行。月平均租金标准为9元/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保障对象中的无房家庭一次性补贴标准为6万元/户;其他家庭保障面积内部分一次性补贴标准执行1000元/平方米。

另外,办法对廉租住房租金也统一了标准,新建市直廉租住房月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原有廉租住房仍按原规定月租金标准( 1元/平方米)执行。保障对象中的城市低保家庭执行廉租住房月租金标准;其他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内部分按照廉租住房月租金标准执行,保障面积外部分月租金执行 6元/平方米。

据介绍,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便民实事之一,为切实解决中心城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困难,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公室于日前公布了东营市中心城2010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记者 李召伟通讯员 燕春雷 马爱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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