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检察院成功磋商一起生态损害赔偿案

山东法制报 2022-04-13 15:15 大字

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近日,利津县检察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就一污染环境案与3 家企业、10名赔偿义务人进行环保磋商。

会上,围绕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主体认定、 责任承担、履行方式和期限进行了磋商,最终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822.9万元并签订磋商协议。

2021年以来,利津县检察院共起诉污染环境类案件7件,涉及9 个被告单位、46名被告人,与有关部门成功组织环保磋商4起,先后与9 个被告单位、38名被告人签订磋商协议,并获得磋商赔偿资金共计 3591.7万元。

下一步,利津县检察院将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让“谁违法、谁担责”原则在司法办案中得到充分体现,为利津绿水青山筑牢法律屏障贡献检察力量。李哲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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