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交通违法案200余名驾驶员旁听
法院对三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当庭宣判
(通讯员 王海波 赵素祯)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本报讯 10月19日,垦利法院集中公开审理了三起交通违法刑事案件。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涉案的苗某曾于今年1月5日21时30分许饮酒后驾驶鲁V5***8普通桑塔纳轿车,在垦利县万光花园小区北门口附近与高某驾驶的鲁ES***7北京现代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另两起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均为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翟某、张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执行。
在对违法司机翟某和张某进行依法宣判时,垦利交警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百日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校车、危化品车、私家车、运输公司等200余名驾驶人旁听,并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记者 赵尔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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