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掘墓盗骨灰敲诈男子被判刑五年

黄河口晚刊 2012-06-06 22:16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广饶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史某某是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太安街人,于前几年伙同祁某某(已判刑)、李某某(已判刑)先后在高密市盗走李某某之妻、张某某之父骨灰,以不给钱就把骨灰扔掉相要挟,分别敲诈现金50000元、20000元未遂。他们又流窜到广饶县花官镇来家村北新变电站北侧墓地,将该村村民于某某之妻骨灰盗走,索要现金30000元未遂。

被告人史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盗走被害人亡故亲属骨灰用钱赎回的手段相要挟,并且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日前,广饶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市民记者 郭家胜 通讯员 张桂林) 

新闻推荐

感人的微笑广饶县大王镇第六小学五年级三班 赵志新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个微笑令我难以忘记。是这个微笑给了我信任和温暖。那是一个乌云密布的早晨,我出门走得急忘了带伞。到学校后,豆大的雨滴开始敲打着窗户。第四节课了,雨还在继续。看着外边...

广饶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饶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