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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离职后 原公司拖欠俩月工资经过协调,该公司承诺将尽快发放

黄河口晚刊 2010-12-07 03:09 大字
本报热线8338100讯12月1日,家住广饶的冯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他因为个人原因两个月前从某公司辞职,但此前8、9月份两个月的工资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他想求助本报帮其讨还。12月2日,在记者和广饶县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该公司最终同意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冯某、刘某、李某等三人的工资。

12月1日,广饶的冯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其之前一直在广饶某汽配公司上班,10月份因为个人原因辞职。但之前8、9月份的工资3000多元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发,无奈之下冯先生拨打本报求助,“我之前在该公司上班时,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现在不知道这些钱是否能要到?”据冯先生介绍,与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两个离职的同事刘某和李某,也均被该公司拖欠了部分工资。三人工资合计近万元。

12月1日上午,记者与该公司办公室一位李姓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李主任表示广饶县劳动部门已经介入,“并不是公司拖欠工资,只是这里面很复杂,有一名职工曾被派往上海学习,另一名职工因个人疏忽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我们需要慎重研究之后才能给出答复。”

12月2日,记者再次致电该公司,姓李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与讨薪的三人中,刘某曾被公司派往上海参加该行业体系认证的培训,而培训过后仅三个月刘某便提出了辞职,按照规定他们将从刘某工资中扣除这部分培训的费用。而另一名职工李某作为质检员则因为个人疏忽,造成了该公司生产的一批零件不合格,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需要从李某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罚款。冯某属于正常离职,公司将会于近期核算完工资后发放,“公司绝对不会因小失大而拖欠三人的工资。”对于工资发放的日期,该负责人表示将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于近期内发放。

据广饶县劳动监察支队监察员马鹏飞介绍,他们也将会一直关注此事,充分保障务工人员的切实利益,督促该公司尽快发放工资。他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在就业时务必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在遇到非法职业侵害或者遭遇讨薪难时,可到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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