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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整治农村基层“微腐败”

德州日报 2017-05-27 10:05 大字

[摘要]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 王德鹏)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德州市农村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5月26日,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农村基层“微腐败”典型问题。

德城区二屯镇老渡口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同富贪污扶贫款、专项资金问题。德城区纪委给予李同富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禹城市市中街道东街村委会原副主任于凤亮骗取回迁安置房问题。禹城市纪委给予于凤亮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乐陵市孔镇田高村党支部书记宋风海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乐陵市纪委给予宋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邑县临南镇夏口管区工作人员邢友进挪用公款问题。临邑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邢友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对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整治重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整合工作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同时督促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抓好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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