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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办案全程留痕,阳光办案全程留痕

德州日报 2014-07-16 14:15 大字

[摘要]武城县法院实行执行信息通报制度,对执行全过程进行记录,定期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执行信息,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

“都说你们执行工作难,开始我不理解,看了你们的执行日志记录,我才知道你们为了我的案子付出的辛苦,太感谢了!”7月8日上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在领到来之不易的执行标的5万元后,对武城县法院执行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执行日志记录细节

执行法官撰写执行日志,将每起案件发出执行通知的时间地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果等执行情况用日记的形式进行详细记录,涵盖了案件执行程序的每个环节和部位,做到全程可查。这是武城县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规范执行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又一项为民举措。“借鉴船舶航行过程中的航海日志制度,我们探索制定了严格的执行日志制度,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过程的每一个细节都详细记录在案,确保执行过程全程留痕,并作为执行卷宗的必备材料,由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统一进行卷宗评查,既为执行法官工作量和执行效果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案件发生涉访时提供备查资料。”武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静如是说。

定期通报公开透明

“现在经常收到执行法官送来的执行日志通报单,我的案子采取了哪些措施,已经进行到什么程序,在执行日志通报单上一目了然,这才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最好体现!”一位申请执行人高兴地说。

根据规定,执行法官须于每月上旬将法律文书送达情况、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情况、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执行财产处理情况等案件执行信息,向申请执行人进行通报,建立通报台账,并与绩效考核挂钩,通报不及时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武城县法院执行日志通报制度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进一步推进执行信息公开的重要体现。

畅通渠道强化监督

“现在我们可以随时到法院反映情况,而且还可以和法院领导面对面沟通。”一位申请执行人说。为方便申请执行人提供信息,武城县法院积极落实“四位一体”接访机制:即院长每月15日固定接访、班子成员每天轮流接访、庭长陪访、其他接访干警值访。申请执行人工作时间可以随时到武城法院的信访大厅向法官甚至法院领导提供执行线索、提交执行案件相关材料、请求办理调查取证等相关事宜。“四位一体”接访机制实现了当事人和法院领导及执行法官的无障碍沟通,进一步促进了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

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执行日志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记录不实、胡乱记录现象的发生。通过查阅执行案卷、执行案件回访等方式对执行工作进行动态监管,使执行日志制度得到更好地落实,申请执行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有效遏止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

□本报记者 李智群 本报通讯员 张吉来 李文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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