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公开宣判一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德州日报 2019-01-16 09: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董建泽 王健)近日,庆云县法院对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抢劫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庆云县法院院长牛庆华担任审判长,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茜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庆云县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与段某密谋,联合张某甲、张某乙以“仙人跳”方式敲诈他人钱财。按事先分工,4人于2018年1月连续作案3起,涉案金额8000元(其中3500元未遂)。同时,被告人王某、段某、张某甲抢劫作案1起,涉案金额10481.99元。

最终,王某等人因犯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新闻推荐

全市农商银行农村普惠金融建设持续发力 去年新增“三农”贷款39亿元

□本报记者芦瑞瑞本报通讯员路晶晶王志“作为农村普惠金融的主力军,要紧抓机遇,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庆云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庆云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