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纪检监察信访每月通报
宁津讯(祝晓雨)为压实乡镇(开发区、街道)、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宁津县纪委监察局对信访举报工作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今年以来信访总量下降20.1%。
该县纪委信访室安排专人对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和邮箱举报等信访问题,认真做好记录,统一录入宁津县执纪审查闭环管理系统,并进行登记、编号,做到信访件“一件一号”,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分类、整理、归档。月底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信访举报件处置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形成分析报告及信访明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将责任和压力点对点传达到乡镇(开发区、街道)、县直各部门。该县制定《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问责办法》,对信访举报总量大的,排名末次的乡镇(开发区、街道)、县直部门,进行问责。
通过月报制度的强力推行,有效促进了乡镇纪委和有关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运行,提升了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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