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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口前移抓预防重心下移强监督

德州日报 2017-06-24 18:05 大字

[摘要]宁津纪委在派驻工作中推行“一四七”工作法

本报讯(记者 高玉梁 通讯员 赵双红 姜文义)填写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备案报告单,同干部职工开展交流谈话了解情况……6月15日早上刚一上班,宁津纪委派驻第一纪工委书记张其更便到驻在单位县建设局坐班,一上午时间都在紧张忙碌着。“县纪委派驻工作组每周准时来坐班,对我们思想上也是一种‘震慑\’,使我们时刻绷紧纪律弦,聚焦主业主责,做好中心工作。 ”宁津县建设局副局长孙路松说。

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背景下,宁津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方式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监督更主动,工作更细化,发力更精准。

为从根本上解决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信息不对称、配合不协调,驻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今年3月开始,宁津纪委在派驻工作中全面推行“一四七”工作法,把监督工作着力点由事后查处转为事前监督、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相结合,提高监督实效。

建立一套台账,由驻在单位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摸清家底,帮助纪检部门确定监督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建立工作报告、交流、监督、教育培训四个平台,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可操作性。实行双备案、驻点坐班、协作配合、“三重一大”事项监管、谈话诫勉、函询以及考核评价亮牌管理等七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派驻机构运行,实现对驻在单位的主动监督。

宁津县纪委副书记苏军丽表示:“加强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重点在监督上做文章,我们坚持主动出击,实行驻点监督检查,寻找工作的方向和突破口,做到精准发力。 ”

在对县建设局驻点监督期间,张其更发现,该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没有及时上网公示,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他随即对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该局立即作出整改,确保严格落实制度。

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宁津纪委派驻第二纪工委副书记刘卫东已对驻在单位县人社局中层以上干部情况非常熟悉,对其今年重点工作、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如数家珍,“人社局是一类派驻单位,我们必须详细了解,及时跟上监督。 ”“我们人社部门资金流量大、风险点多,派驻工作组对我们单位机构设置、账目处理中需要规范的内容等提出意见,同时将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对于推动我们改进作风提高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县人社局局长张广源深有感触。

为确保监督实效,该县纪委注重在派驻工作中凸显严肃性,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派驻机构及时介入谈话或函询,咬耳扯袖,从中发现违纪线索的及时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开展谈话函询20多次,该县一单位局长在接受约谈时未如实交代问题,县纪委决定立案调查,最后该局长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处分。“派驻机构要发挥好探照灯作用,把监督关口前移,及早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查细查,增加问责力度,确保监督效果最大化。 ”苏军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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