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双备案”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宁津“双备案”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宁津讯(赵双红)近日,宁津县建设局就召开专题教育会到县第一纪工委备案,内容包括事项主要情况、发现的问题及问题处置情况。同时县第一纪工委将参加建设局专题教育会的情况到纪委宣传部备案。“‘双备案\’制度明确了要备案的事项,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更具可操作性。 ”县第一纪工委书记张其更说。
宁津县纪委监察局为更好地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今年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备案制度(试行)》,要求各单位对11种情况要到纪工委备案,包括本单位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本单位或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派驻机构要将监督检查11项重点工作报委局机关相关科室备案。驻在部门的备案工作纳入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免责和追责的重要依据。派驻机构的备案工作也作为对派驻机构履行工作责任免责和追责的重要依据。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各单位在纪工委备案196项,纪工委在委局各科室备案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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