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
□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韩广 报道
本报德州讯 日前,德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提出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面向高层次人才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打造以“保姆式”“零跑腿”为标志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新优势,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精准高效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
据悉,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是为全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备的专属服务工作人员。主要由用人单位、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服务事项承接部门(单位)和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组成。
根据规定,高层次人才所在(引进)单位为每位高层次人才配备1名服务专员。德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所列服务事项的各级职能主管部门,根据承担服务事项的数量、服务内容至少配备1名人才服务专员。具体承办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所列服务内容的机构(单位),根据服务事项、类别和服务高层次人才的数量至少配备1名服务专员。各级人社部门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配备专职的服务专员。服务专员应熟悉各类人才政策措施、工程项目、流程标准等,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确保各类高层次人才应享有的政策、待遇、服务落实到位。服务专员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局建立全市统一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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