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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医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临邑医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

德州日报 2012-06-19 17:18 大字

临邑讯 (陈金山)自6月15日起,临邑县开始在全县12处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该县其它县级医疗机构力争在年底前全部实施。

该县出台了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符合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患者确定住院治疗后,持住院通知书办理住院手续,并提供医保或者新农合证以核查身份,将有关证件交医院保管,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确保患者登记信息准确真实,保证患者出院结算顺利进行;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一次性结清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医院及时归还患者相关证件;患者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困难证明,经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可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书,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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