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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后的另类“失地农民” 部门回复:只能等有人退出时再承包

达州晚报 2013-06-27 15:22 大字

[摘要]部门回复:只能等有人退出时再承包

近年来,随着农业税费免除、粮食直补等一系列土地政策的出台,土地又成了农民的香饽饽。但个别地方人多地少,部分农民迁到新居住地后,发现当地土地已经全部承包出去,分不到土地,成了另类的“失地农民”。

张先生原是达县河市镇金马村人,结婚后就将户口迁移到河市镇新桃村,生下女儿不久又离婚,迁户后,金马村的承包地被村里收回,搬到新桃村后又因村里土地分完了没有分到一寸土地。10多年来,他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承包地,女儿出生后,也没能分到任何土地。虽然是农民,可有关土地的福利政策完全享受不到,张先生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失地农民”。

通川区复兴镇的雷先生今年48岁,1991年,他们全家4口人从渠县万寿村搬到现居住地落户至今,当时虽然将户口迁了过来,可入户时组里没有多余土地,一家人没有分得一分土地,成了所谓的“干户口”。近几年,村里大力开发,不少村民拿到了土地补偿费,可他们家却沾不上边,连失地农民购买社保政策也和他们家没有关系。

张先生现居地新桃村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先生迁到村里不久就离了婚,户口也独立了出来,一般来讲,只要村民大会通过,确实可以分到承包地,可如今人多地少,地早就让村里人承包完了,张先生只能等到有人退出承包地后才能分到地。

对于此类现象,达州市农业局农经科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最近一次土地确权,大部分土地的承包关系均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下来,所承包土地是以户主为代表家庭成员共有,承包地确定后30年不变,随着人口增多,新迁入村民分不到土地的现象确实存在。在实际操作中,是否给新迁入者划分承包地等问题都由所有村民共同决定,如果村里所有土地已被村民承包,后来者只能等待有人退出时再进行承包。

(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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