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2019年2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滁州日报 2019-02-28 07:54 大字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天长市代表团吴月茂等3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设连通滁州东部(江北)干线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1号议案;来安县代表团刘学红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2号议案;全椒县代表团杨娜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3号议案。上述议案不列入会议议程,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决定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上述3件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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