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买房 副市长找商人“借”钱收受财物两百余万元 天长市原副市长刘正田获刑八年半
[摘要]收受财物两百余万元 天长市原副市长刘正田获刑八年半
今年2月,天长市原副市长刘正田因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刘正田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滁州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法院查明,刘正田非法收受或向他人索取财物274万元人民币和1万澳元,在10多起犯罪事实中,有两起是刘正田以女儿在上海买房的名义,向他人索贿140余万元。
收受财物274万元
据全椒县法院原判认定,刘正田于1999年5月至2003年5月任天长市张铺镇党委书记,2003年5月至2009年4月任天长市铜城镇党委书记,2008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天长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被告人刘正田在上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4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澳大利亚币(以下简称1万澳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一审判决刘正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刘正田违法所得274万元人民币、1万澳元,依法予以追缴。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刘正田不服,提出上诉。日前滁州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
“借”钱给女儿买房
在法院认定的15起犯罪事实中,有两起是刘正田向他人索贿,理由是给女儿在上海买房。
2011年,天长市冶山镇原副镇长周某某,以其子名义与他人合伙成立新型建材公司。2012年,周某某通过被告人刘正田帮忙和关照,顺利解决该公司土地指标和新型墙材推广证办理等方面的问题。 2016年3月的一天,刘正田以借为名,通过他人账户转账方式收受周某某60万元人民币,为其女儿在上海购买房屋。
安徽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的景某,为感谢刘正田以及希望今后继续得到刘正田在工程承接方面的帮忙和关照,2015年春节,以拜年的名义到刘正田家,送给刘正田2万元现金,刘正田收下。 2015年10月份,刘正田以借为名,通过出具借条的方式,向景某索要80万元,为其女儿在上海购买房屋。
工程变成“唐僧肉”
刘正田其他的犯罪事实,多集中在工程招标、拆迁补偿等领域。
2011年至2015年,天长市绿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州公司)周某某,在天长市承建绿化工程,被告人刘正田在工程招标、工程款结算、保证金退还等方面给予周某某关照,周某某表示感谢,共计送给刘正田人民币50万元。
安徽省康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祁某,为了公司老厂区拆迁补偿、新厂区建设等方面得到刘正田的帮忙和关照,2012年至2015年春节,以拜年的名义到刘正田家,每年送给刘正田10万元现金,连续四年计40万元,刘正田收下。
记者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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