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国家税务局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实施对象】:天长市达虹机电设备厂  
[摘要] 无标题
滁州市国家税务局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实施对象】:天长市达虹机电设备厂
【实施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实施单位】:滁州市国税局稽查局
【基本事由】:经安徽省滁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2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46.00万元。
【惩戒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46.0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5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在省级媒体《市场星报》进行了曝光。
【实施成效】:对重大违法案件的严厉查处和曝光,对税收违法产生了有力的震慑。通过公开媒体的曝光和联合惩戒措施的施行,有效遏制了税收违法,维护了健康的税收环境,增进了信用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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