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
“市教体局能够认真办理,答复非常详细,有情况简介,有具体方案和应对措施,我对提案办理情况满意……”。日前,天长市政协提案委收到该市政协委员刘忆群的 《天长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她在反馈表上“答复情况评价意见”栏中对该市教体局的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原来这是刘忆群委员在该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应对新一轮生育高峰的托幼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之建议》提案,天长市教体局在承办此提案过程中,采取上门走访、电话沟通、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征求提案人办理意见,并把最终办理结果书面答复提案人,最后由提案人综合承办单位面商情况、提案意见建议落实、正式答复等,客观公正给予“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评价,并附注相关说明。由提案人给承办单位 “打分”,给办理过程写“小结”,狠抓提案“落实率”,这是该市政协力促提案办理质量提升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市政协十分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体察民情、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修订完善了《提案工作条例》,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案办理单位要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保证质量;提案人在收到办理复文后,应当及时向提案委反馈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情况作为其参与提案办理工作的评选表彰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对承办单位年度的效能建设和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在具体提案办理过程中要求做到“三个协商”:一是办前充分协商。承办单位采取电话联系、登门走访、通报情况等方式,围绕提案充分协商,了解委员的提案初心,理清办理工作思路,优化办理方案;二是办中全程协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协商会,再次征求委员意见建议,通过面对面的协商,使承办单位与提案人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水平和实效;三是办后深化协商。市政协提案委及时收集委员的反馈意见,对于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市委市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市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加强督办,委员与承办单位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实现了天长市提案办理落实有“干货”。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市政协交由市委市政府承办的109件提案,已全部完成答复和反馈工作,提案办理的答复率、面商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了100%,一件件凝聚着委员们心血的提案办理落实进一步激发了政协委员的履职热情,也促进了当地民生改善、经济发展,使政协的履职成效得到当地群众和政府的充分认可。
武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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