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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滁州市中招方案日前出炉。根据方案,今年滁

皖东晨刊 2016-06-03 00:00 大字

2016年滁州市中招方案日前出炉。根据方案,今年滁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方能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

中招设最低分数线

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总体招生规模力争达到4.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

为促进生源普、职教育的合理分流,六县(市)教育主管部门于阅卷、登分结束后,依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本县(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考分数公布后填报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包括省、市示范学校)的历届生提高20分建档。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进行。2016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三个批次。提前批次:滁州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的部分学生;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含滁州二中宏志班、滁州二中体育特长生);第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特长生。

指标到校生咋分配

坚持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将省市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80%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同样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指标到校生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方可进行录取。六县(市)教体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分配办法。

滁州市区指标到校生切块分配又具体分为两项指标,即学生数量指标和教学质量水平指标,各占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50%。学生数量指标计算公式:各校数量指标数=各校2016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数÷市区2016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总数×省示范高中学生数量指标总数。教学质量水平指标计算公式:各校质量指标数=(各校2015年度录取到该省示范高中人数÷各校2015年度参加中考人数×各校2016年度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数)÷按相应比例计算的该省示范高中的录取人数总和×省示范高中教学成效指标总数。指标总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资料图)

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办法由所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省辖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对符合政策规定跨省辖市招收的学生,学籍建立须按照中小学学籍系统中的跨省辖市招生流程,由录取学校所在地和学生中考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和获得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严惩违规招生学校

全市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凡学校自行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对违规招生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体局将视情削减其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除“宏志班”和天长中学英语国际班以及滁州中学经市教体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名额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

“特殊生”招生办法

省级示范高中的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统招(非指标到校生)录取分数线的90%,其他普通高中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体育成绩特别优秀(国家二级运动员、或者代表滁州市参加安徽省青少年竞技体育比赛取得前八名成绩的运动员),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的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统招(非指标到校生)录取分数线的80%。 

滁州二中面向全市招收一个“宏志班”。“宏志班”的办学宗旨是: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寒的学生给予资助,以激励他们更加奋发努力,立志成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城乡应届生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或招生学校报名登记,经招生学校审核后报市中招办审批。

滁州中学面向全市自主招生50名。成绩须达到市中招办正式公布的滁州中学录取分数线范围,志愿报考滁州中学的考生,直接向滁州中学申请。滁州中学根据考生分数、生源分布提出初步意见,市中招办按招生名额严格审批。

经省教育厅批准,天长中学与新加坡华盛教育中心联合开办高中英语国际班,专业口语教学,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办法依据省教育厅批复要求由学校制定,经天长市教体局审核后报市中招办审批。

七类考生可获加分

滁州市中招继续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实行加分政策,以下七类考生可获得政策性加分: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执行;以船为家渔民子女按照市教体局文件执行。

符合上述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一项计入总分,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在报名时由考生提出申请,县(市、区)中招办登记审核,并在当地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办。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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