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晾晒稻谷千余斤引发事故赔十万

来安报 2015-11-16 08:45 大字

本报讯日前,半塔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因在公路上晾晒稻谷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判决晒粮农户吴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0万余元。

2015年9月的一天,刘某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载其子,由天长市向来安县方向行驶,行至省道长山路段时,因吴某在公路右侧晾晒稻谷,刘某骑乘的电动车被迫转入公路左侧,与行至此处张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致刘某及其儿子受伤,两车受损,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刘某负此起事故同等责任,张某、吴某共同负此起事故同等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占道晾晒稻谷,从事非交通活动,阻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对导致事故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刘某酒后骑乘电动车,逆向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定原因;张某驾驶车辆采取措施不当,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就该起交通事故,刘某承担50%的责任,张某承担40%责任,吴某承担10%责任,因张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故由保险公司替代张某的赔偿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吴某分别赔偿刘某损失40.80万元、10.20万元。

这是一起因在公路上晾晒稻谷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惨剧。道路两旁晾晒稻谷存在安全隐患,是常人所能预测到的,但普通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忽视了现实危险及法律的强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6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清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柴晒粮。公路晾晒粮食不仅有安全隐患,而且还会对稻谷造成污染。据专家介绍,柏油路面含有大量沥青,而沥青中含有苯等致癌物质,经太阳暴晒后,苯等化学物质挥发,很容易就附着在谷粒上。在柏油路上晒过的稻谷中苯的含量要比普通稻谷中的含量高20倍,另外车辆排放的各种废气、废液直接喷洒在路面的稻谷上,也会对粮食带来污染。

法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排除安全隐患,防止粮食污染,晾晒粮食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场地,切莫占道晾晒,否则害人害己,追悔莫及!(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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