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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规模化 收益最大化 ——滁州市土地流转实现“破百”目标 本报记者戴有胜

滁州日报 2011-12-27 17:03 大字

[摘要] 面积规模化 收益最大化 我市土地流转实现“破百”目标 本报记者戴有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高度重视,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纳入市委、市政府60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大力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初步实现面积规模化、主体多元化、用途现代化、程序规范化和收益最大化。

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8万亩,实现土地流转“破百”目标,流转总量达到102万亩。全市规模流转50亩以上的主体3611个,面积73万亩,其中500亩以上主体220个、面积29万亩,1000亩以上主体72个、面积16万亩。已有更多的种养大户、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流转。

市政府进行政策鼓励。2009年出台了《滁州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和《滁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两个文件”从财政、项目、信贷、保险、就业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措施。

开展资金扶持。从2009年起,连续3年对受让集中连片耕地500亩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流转合同规范的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每亩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市政府去年拿出324万元,今年又将拿出53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规模流转受让主体兑现奖励。天长市近两年每年拿出250万元用于奖补规模流转50亩以上的受让主体。

利用项目倾斜。对于符合条件的规模流转受让主体,在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分配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去年以来,全市8个县(市、区)、102个乡镇扎实搭建平台,按照“五有”要求和“三个规范”(即有人员、有显示屏、有必要的办公条件、有办公经费、有健全的工作制度;交易程序规范,合同文本规范,流转档案管理规范),全部建立了县有交易中心、乡有服务大厅、村有信息员的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为规范土地流转及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鉴证、土地收益评估、建立流转档案等服务。流转合同签订率由过去32%提高到现在86%。

除琅琊区外的7个县(市、区)依据“五有”要求(即有固定的仲裁场所,有规范的仲裁程序,有健全的仲裁制度,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有仲裁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了县有仲裁庭、乡有调解庭、村有调解组的三级调解仲裁机构,确保小的纠纷不出村、一般矛盾不出乡、特殊矛盾不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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