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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做残疾人的“拐杖” ——记天长市公安局城管办主任李宏祥本报记者 施璇

滁州日报 2010-05-17 18:07 大字

[摘要] 甘做残疾人的“拐杖” 记天长市公安局城管办主任李宏祥本报记者 施璇

22年来,每逢传统佳节,他总会带着礼物探望福利院的老人,帮老人梳头洗衣、做饭聊天。每当这时,福利院20多名老人总欣喜亲切地唤着“我们的大盖帽儿又来了!”他就是天长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宏祥。李宏祥多年如一日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视人民为父母、把残疾人当亲人,曾获得“安徽省劳动模范”、“全国尊老敬老助老先进个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等10多项荣誉,居民赞誉他为“新时代的活雷锋”、“残疾人的‘拐杖\’”。

1976年,高中毕业的李宏祥下放到天长汊涧镇,恰巧邻居是两位年事已高、无人照顾的老太,其中姚老太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热心肠的李宏祥便主动照顾老太们的饮食起居。1980年,李宏祥招工到了原天长县劳动局。临别时,姚老太流着泪说:“这些年你待我们比亲儿子还亲,我眼睛瞎了,从来不知道你是啥样,如今你要走了,能让我摸下你吗?”说完,姚老太将李宏祥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摸了个遍,用双手记下了“儿子”的“模样”。李宏祥强忍着不舍,哽咽道:“妈妈,我会经常回来看望您的,工作后,我还会像待你们一样帮助残疾人!”这番话语,李宏祥牢牢记在了心里,这是一份承诺、一句誓言,更是一副沉甸甸的责任。

1985年,李宏祥调动工作来到公安局交警支队。1988年的一天,他在街上执勤时遇到一个开手扶三轮车的残疾人运送物资到福利院,李宏祥好奇地跟着去了福利院。就在这天,他与20多名孤残老人有了第一次接触,也就是这次接触,让他们结下了22年的难舍之缘。22年寒来暑往,福利院院长先后换了4任,都成了李宏祥的老朋友,福利院老人则都成了李宏祥的“爸爸”、“妈妈”。每逢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李宏祥总会为老人买些可口的食品,或者和妻子一道动手包粽子、蒸包子送到福利院。看到李宏祥,老人们满脸欢喜,如同见到了亲人。

2009年1月,天长市取缔了74辆无证营运的残疾人“马自达”,这让残疾人蒋茂华一家失去了经济来源。自己三级肢残,妻子一级视残,家庭十分贫困。李宏祥听说蒋茂华一家的事情后,通过不懈努力,将他和他的妻子介绍到天长市福利企业上班,其女儿被安排到就近的市重点初中上学。小蒋逢人便说,“李宏祥是咱们家的恩人啊!”

据不完全统计,20多年来,李宏祥用于帮残助残的支出达7万多元。在他的带动下,儿子李澍建立了百塔河爱心网站,帮扶困难人群50余人次,妻子也融入到全家构建的爱心事业中来,荣获“滁州市十佳警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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