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份信息被盗用身背“犯罪记录”十几年
六安一男子明明没有犯过事,但却背着一个“盗窃”的犯罪记录,甚至还被“判刑”了一年半。原来,早在13年前,男子曾把身份证交给他人,而拿他身份证的人,因盗窃被判刑,并冒用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弄明白事情原委后,男子想撤掉这条犯罪记录,还自己一个清白。直到他奔波了一年的时间后,今年7月初,这条错误的信息才被撤销。
吴先生是六安市金安区人。吴先生的儿子去年参加高考,考的成绩还不错,想报考军校。而报考军校需要政审,就当吴先生前往当地机关进行政审的时候,发现了问题。
吴先生说,“当时我去派出所盖公章,民警告诉我,我曾经因盗窃被判刑过,有犯罪记录,所以公章盖不了。 ”民警查询后告诉他,他是在2004年因盗窃电缆,被全椒县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在2005年12月刑满释放。听到民警这样说,吴先生很是震惊。觉得一定是哪里搞错了,吴先生又仔细看了一下这条犯罪记录。吴先生介绍,犯罪记录信息上的这个男子他认识,是同村人张某某。原来,在2004年的时候,吴先生曾跟张某某一起在外地打工。由于没有打工经验,吴先生就把身份证等物品交给张某某保管。吴先生找到了张某某。张某某也亲口向吴先生承认,当年的确是他冒用了吴先生的身份信息。 “老张跟我说,当时被警方控制起来以后,他非常紧张,于是用了我的身份证。 ”
去年吴先生和张某某一起,到全椒县公安局说明了情况。原本以为说明情况后,当地公安会及时撤销自己的犯罪记录,但吴先生没想到的是,一直到几天前,这条背在他身上十几年的犯罪记录,才终于被删除。
近日,笔者从全椒县公安局获悉,之所以时隔许久才删除信息,是因为当时这条犯罪记录被录入到了公安系统的两个数据库里。 “吴先生的这条犯罪记录,是由当年的全椒县公安机关录入数据库的,当时分别被录入进了公安系统的两个数据库。”全椒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去年接到吴先生的情况反映后,我们当时就把这条犯罪信息从其中一个库里删除了。但另外一个库里的信息,当时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注意到。 ”负责人告诉笔者,几天前再次接到吴先生反映后,他们又仔细核查了一下数据库,目前已经及时将吴先生的这条犯罪记录彻底删除了。 “首先,我们要向吴先生表示歉意。”负责人说,“此外我们也想提醒广大群众,身份证是证明身份的重要物件,一定要自己保管好,切勿轻易借给他人使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项贤勇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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