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通报“身边的腐败”
本报讯 近日,滁州市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了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琅琊区扬子街道八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殷文瑞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问题。 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八里村以虚开税收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29875元,挪用老年幸福院补助款27040元,将上述款项用于村支出。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0月,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套取的项目资金收缴。
二、凤阳县刘府镇郭巷村党支部书记郭其国违反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规定问题。 2012年至2013年,郭将村集体资产收益56000元不入村“三资”代理账户,直接用于村委会外欠款、招待费等支出。 2016年9月,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全椒县六镇镇副主任科员罗国玫违反群众纪律、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等问题。 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罗在既未续签合同、也未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无偿占用六镇镇赵店村68亩土地退耕还林。 2013年1月,罗将33亩退耕还林地块退还给赵店村村民耕种,在未向县林业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违规领取2013年至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款 12375元。 2016年9月,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
四、定远县仓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葛汝军收受药品回扣问题。葛在担任仓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药品回扣共计47045元,与该院医生谢某某等6人私分。 2016年9月,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收缴。 (滁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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