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型农民的创业历程 ——记全椒县种粮大户、优秀共产党员欧春华 焦祖文
欧春华,全椒县襄河镇邱塘村种粮大户,从事农业种植和养殖等。到目前已流转8420亩,年产粮食达1300万斤,水产品10万斤,年收入1600万元。2002年获滁州市“农村致富带头人”,2004年获安徽省“农村致富带头人”,2005年获滁州市“种粮大户”称号,2006年荣获“全省种粮大户”称号,2007年获滁州市“劳动模范”称号,2009年获农业部“全国种粮大户”和“科技示范户”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自1986年高中毕业回乡务农以来,他就立志做一个新型农民,不断地探索前进,追求发展,跑过运输,种过果树,干过养殖业。1990年,承包了本村组近百亩的荒滩,采取林、农、养结合,以农为主的生产模式,两年后种植规模发展到300多亩。2004年取消农业税,粮食保护价出台,他又转包土地400多亩,发展优质农业,连片规模种植,提高机械化程度,既节约了成本,又增加了产量,成为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2008年,他向国家出售粮食200多万斤。
要想成为现代农民,要敢于打破常规,改变传统种植方式,不断创新,只有实行规模化种植,科学化管理,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2009年10月,他先后联系邱韩、果王、鲁郢、东庄等12个村民组292户村民,以年租金320元/亩,流转土地4600多亩。2010年,又有8个村民组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面积有4000亩,县政府对这些流转户以土地换保障形式为他们办了养老保险金。
土地面积的成倍扩大,对他的挑战也越来越大。2010年,他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实行企业化管理,充分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招收固定工人20多人,租用大型农民机器22台套,大型植保机械15台,县农委多次对他合作社的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合作社成员和社员管理水平和种养技能,合作社制定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化,制定了奖罚制度,按劳分配,按效率成果搞好集约化生产,2009年以来,粮食总产量每年达1200万斤,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在这十年中,除了国家财政对水利投入,其本人和合作社共同投入300万元,维修电站、开展低产田块、架低压线、维修机耕路、新增机械设备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在家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固定用工工资每人可达1.5万元,每天300人季节性工资平均为7000元左右,帮助困难户45户,使他们脱贫致富,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
2012年初,经上级党委批准,他的合作社成立了党支部,并与安徽绿业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合作共赢为宗旨注册登记为《全椒县绿业春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改造、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有机大米加工销售、创意农业、生态养殖、无公害蔬菜等现代农业。2012年3月初原安徽省常委、副省长余欣荣来合作社调研,对他这些年来奋战在农业战线上取得的成绩给予表扬,在推进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生产过程中以及合作社良好运作给予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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