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可享阶段性政策优惠 今年3至5月份增值税征收率由3%下调至1%
本报讯(记者王太新)随着疫情形势逐渐好转,滁州市个体工商户开始复工复业。3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滁州市税务局发布一条好消息:自3月1日至5月31日,滁州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征收率由原来的3%降至1%,下调2个百分点,支持个体工商户及相关企业复工复业。
据了解,根据以往的税收政策,滁州市对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收增值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此次实施阶段性政策,将有力减轻个体工商户及相关企业的负担,提振他们的发展信心。据市税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以一家月销售额为2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为例,增值税降低2%后,该个体工商户在优惠期3个月内将少交增值税1.2万元。据测算,这一政策可为全市个体工商户节省出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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