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三保”举措关爱保护孤儿

滁州日报 2019-06-14 07:54 大字

本报讯今年以来,滁州市坚持“三保”举措,加强孤儿关爱保护,让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温暖,健康成长。

保基本生活。印发《滁州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按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畴,对年满18周岁但仍在校就读和服义务兵役的孤儿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今年1至4月份,全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15.7万元。

保监护安全。建立孤儿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对全市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摸排,核实核准孤儿底数,建立信息台账,目前全市1446名孤儿全部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健全孤儿关爱保护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配齐全市儿童保护督导员114名、保护专干1197名,定期对孤儿家庭、养育等情况进行巡查、入户走访和监督,确保监护责任落实。

保医疗健康。将孤儿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住院治疗费用不设救助封顶线,按100%予以救助,并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全面推进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落实孤残儿童手术矫治“明天计划”和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心动亭城”等慈善救助政策。今年以来,成功为33名孤残儿童申请免费救治“明天计划”,“心动亭城”专项医疗救助行动惠及1200余人。(郝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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