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全方位保障孤儿合法权益

滁州日报 2018-12-04 08:12 大字

本报讯近年来,南谯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孤儿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为孤儿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出台《关于印发孤儿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定期开展孤儿调査工作,将新增孤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孤儿监护制度。对全区散居的孤儿督促镇办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人责任,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实施专项医疗救助。采取定额救助、大病救助、慈善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办法,为全区孤儿参加医保埋单,组织实施“明天计划”等孤残儿童专项救助项目,保障孤残儿童的救治和康复。做好成长教育工作。在校孤儿生活定补发到毕业或结业为止。做好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确保流浪儿童救助对象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学上、有病能医。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对符合收养条件的依法办理登记和相关手续,对无亲属抚养的孤儿实行领养、代养和寄养,让孤儿从小感受到家的温暖。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广泛开展关爱孤儿送温暖活动,为孤儿发放救助金、书包和学习用具,在全区营造关爱孤儿成长的良好氛围。规范档案信息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力求档案资料真实全面,系统数据准确完整,同时做好孤儿信息录入工作。

(杨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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