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居民享受减税红利

皖东晨刊 2018-10-17 01:00 大字

[摘要]本月起执行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

晨刊讯 “您好,请问这个月个税申报时可以做零申报吗?”近日,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的导税台,迎来了个人所得税咨询业务的高峰期。

今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让大家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执行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国庆节后,前往税务部门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的滁城市民不断增多。仅10月9日、10日两个工作日全市税务部门共受理个税业务211人次,较节前9月份日均业务量48人次增加119.79%。

10月11日,安徽天康集团财务主管赵可华算了一笔账,9月份该公司按35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实际代扣代缴385人共计6.5万元税款。而10月份,按新税法的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该公司10月份仅需代扣代缴279人共计2.5万元税款,较9月份减少106人缴税,减少代扣代缴4万元。

为了确保10月份新增大量个税业务的开展更加顺畅,滁州市税务部门在办税厅醒目位置放置了新个税法宣传展板、政策扫描“二维码”、政策汇编、《致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取用。

(卢兴永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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