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
[摘要]我市出台意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宏观指导
心理健康水平是城市文明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影响因素。日前,市卫计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精神卫生中心等近20个部门座谈研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并出台《关于加强滁州市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该《意见》是滁州市首个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宏观指导性意见。
《意见》包括了发展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以及加强心理人才队伍建设四方面内容。其中,发展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方面,将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不断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主动发现心理疾病患者。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开设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关心、关爱、帮扶职业人群、老幼妇残和特殊人群,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强化高等院校心理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训,积极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与发展心理健康行业组织,鼓励志愿服务并行,加强心理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意见》,要求通过搭建“一类平台”,即基层组织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建立“一张网络”,即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培育“一批机构”,即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以及提升“一项能力”,即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四项途径,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从而搭建基层组织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从各单位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高校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从事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的专业教师,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教师,公安、司法部门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等几大方面,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鼓励符合条件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逐步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在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方面,《意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帮扶、管理合作机制,县级1所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
此外,《意见》还提出两项主体目标:即到2020年,力争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率达95%,90%以上的肇事肇祸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到2030年,全市力争达到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显著下降,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
(见习记者汤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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