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滁土公告字〔2018〕4号

滁州日报 2018-03-13 08:12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滁州市中心城区北部,现状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东北侧,宗地号:3411020072010302000。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宗地序号出让土地

面积㎡

规划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出让年限

(年)

出让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限高)125147

(37.72亩)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1.0≥10%≤60%/50943190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7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8年3月27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宗地。

拍卖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8年3月27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宗地。

报名截止时间: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截止到2018年4月10日17时。

挂牌竞价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9时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宗地设保留底价。

七、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八、本次出让由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550-3078766

联系人:赵新升、高田

邮政编码:239000

网址:http://gtfcj.chuzhou.gov.cn/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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