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 合理地设置母婴室 需纳入法律法规

江淮晨报 2018-03-10 02:45 大字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银

晨报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进入第三年,如今在公共场所,“一手牵着、一手抱着”的年轻母亲并不少见,加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改善服务”,因此全国人大代表、滁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建银对妇幼保健十分关注,她建议在公共场所应当合理地设置母婴室,并纳入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此前调研,陈建银发现,虽然有些城市母婴哺乳室建设已经相对完善,然而类似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汽车站等这类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进度却仍不尽如人意。

同时,国内目前并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陈建银认为,“这种现象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文明进步的节奏不相适应,社会在不断进步,特别是女性需要更加私密的隐私空间。”

因此,陈建银建议,参照每个城市或者每个地方面积大小,对母婴室的设立进行合理的分配。其中,要设立专项资金落实母婴室建设,配备凳子、洗手池、消毒纸巾等,标识要清晰。对公共区域新建的大型公共场所母婴室设置作出相应规定,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统一保洁维护。

“不仅是为公共场所有母婴需求的人提供服务,而且能够有效传播孕婴健康知识,预防出生缺陷,以及提高母乳喂养意识。”陈建银呼吁,希望将这块内容纳入到法律法规中,以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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