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内摸清各类污染源“底细”

皖东晨刊 2018-02-24 07:59 大字

[摘要]我市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方案要求

晨刊讯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我们身边有哪些污染源,你知道吗?记者获悉,滁州市近日印发了《滁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此次普查工作,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据悉,此次普查工作计划于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据介绍,此次普查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安徽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滁州市实际,制定普查方案。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对象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活污染源的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湖)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移动源的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此次普查将围绕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开展工作。计划于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记者张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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