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

滁州日报 2017-09-22 10:19 大字

2015年8月,滁州市创新监管体制,实行委托执法,依法将规建、财政、水利、交通等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市公管局集中行使,通过两年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制定权力清单,签订委托执法协议,由市公管局根据委托协议集中行使处罚权,明确了监管职责,解决了执法单位无行政执法权、执法人员无行政执法证问题,有效避免了执法风险,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在办案过程中,对照《行政处罚法》和《滁州市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制作《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依法组织开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规范案件卷宗管理,确保执法工作做实做细。2016年以来,滁州市严厉打击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案件及时组织约谈,深入分析案情,认真调查取证,做到严谨高效、依法办事。办理各类投诉60余起,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70余件,处罚投标企业150余家,有力地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公共资源交易委托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推广。为切实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将推进县级行政处罚权工作纳入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指导各县(市、区)公管局与相关部门签订执法委托书,组织全市8个县(市、区)共52名公共资源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争取各县(市、区)执法人员在今年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滁州市先后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滁州市农村产权交易规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市县两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转让等四大板块全部进入交易中心交易。同时推进市县两级农村产权、特许经营权、林权等进场交易。遵循市级规范性文件已做出明确规定的,县级重复性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保留的原则,开展全面清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3次,全面清理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规定,保留文件107份,废止118份,形成全市统一制度汇编,作为行政监管依据。统一各类交易文件范本,推行交易标准化,制定《公开招标流程》《开标现场管理规定》《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严格规范交易监管和服务中的行为,提升交易服务质量和水平。

(市公管局)

新闻推荐

政协第五届滁州市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9月21日市政协五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任命:左宁同志为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李俊同志为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窦少峰同志的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沈登乐同志的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张...

滁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滁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