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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县处级办婚宴不超过15桌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07-14 11:4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许梦源通讯员郭源)领导干部办喜事能摆几桌酒席?能用几辆婚车?能请哪些人参加?近日,滁州市出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规范对象,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这份规定中可以看到,该市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控制红白喜事规模,不得大操大办,婚庆酒席原则上在15桌以内,双方合办原则上不超过30桌,婚庆车队不超过10辆;丧事文明从俭治丧,摒弃陈规陋俗。

此外,滁州市严禁领导干部有以下行为:通知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或者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收受以单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借机敛财,收受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使用公款、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接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提供的劳务、车辆、物品和餐宿场所等,或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妨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今后,滁州市内的县级领导干部如要举办婚庆事宜,需要在婚礼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内容包括操办事宜的缘由、方式、时间、地点、桌数、受邀人员范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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