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王图强主持并讲话 表决通过了《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摘要]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王图强主持并讲话 表决通过了《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本报讯(记者晋 群 通讯员支荣鑫)4月27日下午,为期一天半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滁闭会,会议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滁州市第二部实体法《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并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图强主持会议,并就本次会议各项议题的具体落实提出了相应要求;副主任朱云霞、沈中林、李庆宁、王跃,秘书长朱承艺出席会议。
会议先后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共有13项议程,第二次全体会议共有9项议程。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傅厚华等人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决定》《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以及关于市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王图强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王图强强调,今年以来,根据新形势对人大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人大创新的新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一个聚力、四个聚焦”的工作思路,我们必须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二是要树立创新意识,激发人大工作新活力;三是要主动对标对表,自觉融入全市发展大局。
王图强要求全市人大系统一定要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全省人大工作提出的要求,对标对表,当好政治“明白人”;善谋善为,当好发展“领路人”;亲民爱民,当好群众“贴心人”,为推进依法治市和建设美丽滁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副市长罗建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严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光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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