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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入今后将与技术能力挂钩

皖东晨刊 2017-04-27 10:00 大字

[摘要]我市出台意见,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日前,滁州市出台关于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改革后,公立医院将创新管理体制,优化队伍结构,建立起符合体现岗位绩效和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人事薪酬制度。

取消医院院长行政级别

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逐步取消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由同级医管会聘任,聘期为每届4—5年,连聘不得超过2届。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经同级医管会同意后,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一律不得在公立医院兼职。医院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

按照医院“建设发展靠政府、日常运行靠服务”的理念,市、县(市、区)政府重点对所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经费予以足额保障;医院日常运转所需费用(含各类人员费用),由医院从服务收费中列支。

实行岗位人员聘用制度

根据意见,医院将自行组织实施竞聘定岗。岗位总量中,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5%,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80%。在专业技术岗位中,医、药、护、技各岗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编制和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

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长期聘用。聘用合同应作为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规范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等制度。对医院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可由医院按照相关条件要求,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合理拉开医生收入差距

在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立医院合理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指特殊岗位津贴)构成。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与医疗服务收入(不包括药品、耗材、大型医学设备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

公立医院在核定工资总量内,按照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绩效工资要考量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病人满意度及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合理体现不同岗位的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并向临床一线、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院长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收入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平均收入保持合理关系,院长年薪总量原则上是本单位职工人均年收入的1—3倍,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部门安排保障。  (记者郭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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