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为房屋建筑工程“体检”
晨刊讯 日前,记者从市规建委质监站获知,滁州市将对滁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做体检”,并及时对存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处理。
据悉,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滁州市2008年1月1日起开工建设并交付使用的居住、公共建筑和在建建筑工程都将被一一排查,房屋建筑工程按照“谁建设(开发)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责任单位需自查,并由有关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对于排查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以及前期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集中的住宅小区将进行集中挂牌整治,限时落实整改;未及时有效开展排查工作乃至造成严重后果的项目,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被严肃处罚。(记者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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