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立规矩”
[摘要] 我市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立规矩”
本报讯(通讯员成秀荣 记者蒋瑞蕊)日前,滁州市出台《滁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申报设立、预算编制、分配安排、执行和管理、绩效管理及信息公开等环节,为专项资金“立规矩”。
该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同时,中央、省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以及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等,国家、省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二次分配的,也按照本办法规定管理。
专项资金设立按照“部门申请→评审论证→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批准”的流程进行。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并与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批复相衔接。专项资金遵循“一个(类)专项,一个办法”的要求,按照“财政拨付资金→用款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使用情况→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的流程进行,并将财政监督检查、进度通报等贯穿于流程之中。
专项资金立足于“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对绩效管理各环节作出规定。同时对信息公开提出了要求。
新闻推荐
琅琊主动做好民生工程宣传
滁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滁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