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12315” 共接投诉33件
[摘要]国庆长假期间
资料图
晨刊讯 国庆节期间,市民开启“买买买,购购购”模式。昨日,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国庆期间,滁州市12315中心共接到投诉33件,咨询32件,举报1件。在33件投诉中,商品消费投诉23件,服务消费投诉10件。
滁城的关女士,在长江商贸城某品牌板材店内,购买了万元的家装板材,房屋装修好后,却发现用板材做的套装门有开裂现象。板材店家称自家产品没问题,关女士无奈向消保部门投诉。市消保委提醒,选择家装建材,要到有厂家认证的正规专卖店购买,并保存好票据,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有效维权。
在国庆期间的投诉中,合同纠纷投诉也很多。滁城市民王先生,在某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健身卡,办卡时商家说可以转换为年卡。近日王先生提出转换为年卡时,却遭到了健身会所拒绝。市消保委提醒,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合同条款约定,不要听信口头承诺,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出现不利后果。
国庆期间,消费服务投诉也有10件。国庆期间,定远的茆先生发现,去年在一家婚纱店拍摄的婚纱照,竟然被店家作为样片摆放出来,他要求店家撤下照片,并且赔礼道歉,遭到拒绝。市消保委提醒,遇到这类的消费纠纷,需要保存固定相关证据。同时也要注意,我国维权期限问题。根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从知晓权益受侵害时,超过一年的期限工商部门将不再受理。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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