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酒桌办公” 严查七类问题
[摘要]我市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酒桌”上出问题要被曝光
“喝的是酒,喷的是口水,讲的是关系,办的是事情。”一句顺口溜概括了“酒桌文化”的实质。目前,滁州市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检查评比中搞“考‘喝\’‘宴\’收”等7类问题开展整治。
对7类问题 滁州市开展“酒桌办公”重点整治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治理,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有了明显好转,但随着反“四风”的不断深入,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特别是有的借争取项目资金之名请吃请喝,有的在检查评比中搞考“喝”“宴”收,有的在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有的在公务活动中违规公款吃喝,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为此,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滁州市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对以下7类问题重拳出击:“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走出误区
整治“酒桌办公”并不是全面禁酒令
周末家庭聚会能不能喝酒,上级部门来考察宴请时私人买单违规吗?“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社会上部分人在认识上存在两个误区。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个误区是把省委关于“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视为全面禁酒令。
第二个误区认为只要不是公款接待,就不属于整治范畴。针对“酒桌办公”的整治,不仅包括同城部门间、上下级间和公务活动中违规用公款宴请,还包括“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这类宴请即使是私人买单,也是整治的重点,属于顶风违纪行为。
重拳出击
“酒桌”上出问题要被曝光
滁州市开展的“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6月中旬开始,至7月20日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为此,滁州市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四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承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反对“酒桌办公”不正之风,带头签订《反对“酒桌办公”不正之风承诺书》。二是营造良好的“一个氛围”。三是进行“一次清点”。各单位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要对本单位现有存酒全面清点,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报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四是组织“一项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快查快结,一律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一律追究参与者的责任,一律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郭源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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