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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近22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 覆盖面和低保资金支出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滁州日报 2010-04-26 18:09 大字

[摘要] 全市近22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 覆盖面和低保资金支出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本报讯(记者张 杰)滁州市坚持“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阳光操作,有序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目前,全市农村71340户、14.3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覆盖面提高到4.11%,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11个百分点。全市有38180户、75741人享受城市低保,保障覆盖面7.7%,人均补差159元,支出低保资金1.42亿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滁州市按照“操作规范、程序严格、公开透明、监督有效”的原则,最大程度提高农村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并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规范实施。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对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各级财政安排的低保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城市低保对象在审批上,采取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县级民政局审批、发证,并在居委会张榜公布。各级民政部门在工作中细化操作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定期组织核查,确保城市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居民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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